2023年天津仁爱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5-16 09:44 742次
摘要:2023年天津仁爱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
2023年天津仁爱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 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仁爱学院
二、 学校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学校地址: 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五、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仁爱学院前身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天津仁爱学院。学校坚持“改革创新、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充分依托天津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办学机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位居同类院校前列。2023年学校被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2023-2023年天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23年3月,学校党委入选天津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培育单位。2023年学校获批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区块链+教育”试点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有电工电子、计算机、机械工程等3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实验室203个。学校设置10个二级学院33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法、艺术相互支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拥有天津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5项,天津市级一流课程8门,天津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多项,2023年承担科研经费2000万元以上,2023年较2023年科研经费取得重大突破。毕业生考研率连续多年为8%以上,2023年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被天津市教委评为优秀,获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 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 工作有关政策, 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作,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 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
第四条天津仁爱学院2023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五条报考我校 2023 年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 生考试院制定的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及我校专业考试有关报考条件,须完 成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 填报我校志愿后, 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第六条 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和动画专业高职升本科需要对口专业填 报(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对口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天津仁爱学 院 2023 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对应范围专业目录》,报考的应届生需要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 考生高职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条 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动画设计》;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 业考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化工原理》。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参考教材如下:
第八条专业考试拟安排在 2023年12月底-2023年1月初。具体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内容,详见天津仁爱学院招生网公布的《天津仁爱学院 2023 年高职升本科专业报考须知》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 (文化成绩×50%+专 业成绩×2.25×50%) ,从高分到低分, 根据考生志愿,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 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 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中科目顺序, 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科目顺序为“英语、语文”,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英语”。录取过程中, 自觉接 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试结果单独划定合格成绩,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报考我校的 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一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学要求, 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小 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 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 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 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助政策及其他
第十六条 我校高职升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动画专业28000元/生 ·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4000元/生 ·年。住宿费2000元/生 ·年。专业收费标准详 见当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 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天津市和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和规定。
第十八条 奖学金的设立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 每年有 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 包括国家 奖学金(8000 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生)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8000 元/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三十余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天津仁爱学院学生管 理规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 颁发天津仁爱学院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符合天津 仁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天津仁爱学院颁发 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报上 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3 年天津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天津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的活动。
学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 http://www.tjrac.edu.cn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邮编: 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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