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5-15 14:16 840次
摘要:学校全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1.1招生专业计划(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
学校全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 1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1) 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 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3 年) 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 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2023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 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 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 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 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 (专科) 应届毕业生。
申请我校以上鼓励政策考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 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 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 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 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 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 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 (不 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 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 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 段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缴费截至时间为 3 月 29 日 17: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 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信工 2023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aiit.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 为:2023 年 3 月 26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 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联系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报名材料:a.承诺书 (附件 1) ;b.本人身份证原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 在一张纸上) ;c.毕业证书 (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 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 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 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按照 (皖招考〔2023〕5 号) 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 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姓名+2023 专升本免 试证明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教务处邮箱 jiaowuchu@aiit.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0 日 16: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 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联系电话:见右侧在线客服处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 (附件 1) ;b.申请表 (附件 2) ;c.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立功受奖证书。
(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 (附件 1) ;b.申请表 (附 件 2) ;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 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 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
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 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2.5.1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 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 点参加考试。
2.5.2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按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 zsxx.aiit.edu.cn) 统一 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微信小程 序招生动态。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3〕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 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注:具体各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 zsxx.aiit.edu.cn) 公 布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大纲 (专业课) 》;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录取办法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录取办法》;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内容、 测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动态。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 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 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 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 1 号),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其中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综合测试的时间安排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 9:00 开始。
3.3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注意事项:
3.3.1 专业课科目 2《综合面试》分值为 150 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 100 分、 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50 分,详见学校公布的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面试》考试大纲;
3.3.2 报名缴费结束后,学校对于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提供的综合能力 证明材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审核;
3.3.3 所有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邮 箱地址:jiaowuchu@aiit.edu.cn) ,邮件统一命名为“工商管理+姓名+2023 年 专升本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17:00。包括以下证明材料:
(1) 学科竞赛类相关证明材料;如“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 意和创业”等 (线上审核) ;
(2) 发明创造类相关证明材料;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 观设计专利”等 (线上审核) ;
(3) 创新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 、“项目工商注册及运营 证明材料”等 (线上线下审核) ;
(4) 其他证明材料 (线上审核) 。
3.4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专业课考试分数查询方式和复核方式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生 信息网 ( zsxx.aiit.edu.cn) 发布,请考生按照指引自行登录查询,报考免文化 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 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3〕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3〕7 号) 和皖招考〔2023〕5 号 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 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 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 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 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 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 (专项类计划)
(1) 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综合测试, 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 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 作为录取参考。
(2) 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 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 单科成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 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 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 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 (非专项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 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 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 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 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 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 进行计划调整,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A 段其他专业进行录取,首先在A 段各专项内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依据为该专项各专业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①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根据其考查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②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 项计划根据考生公共课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 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根据考生高职 (专科) 期间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经过专项内各专业间调整后如仍有剩余计划,则将 剩余计划按照各专项各专业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规则同上。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 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依据 B 段各专业考生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调整, 若比例相同,则按照考生公共课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 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根据考生高职 (专 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规 则为若同专业 A 段有剩余计划,B 段有合格生源,则将计划调整至 B 段录取。若 同专业 B 段有剩余计划,A 段有未录取的合格生源,则将计划调整至 A 段录取, 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 若经过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后,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规 则为若 A 段有剩余计划,B 段有合格生源,则将计划调整至 B 段录取,依据 B 段 各专业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考生公共课成绩排序,依次择优 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 仍相同,根据考生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若 B 段有剩余 计划,A 段有未录取的合格生源,则将计划调整至 A 段录取,依据各专项未录取 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 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 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 调剂。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并成 绩合格。具体方式和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校外调剂通知》。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及其他非 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 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 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 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下表。
(3) 调剂细则:以公共课成绩的 70%和专业课成绩的 3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项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排序为: 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如出现若干考生所 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高职 (专科) 期间学 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 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2023 年 普 通 专 升 本 考 生 录 取 名 单 在 安 徽 信 息 工 程 学 院 招 生 信 息网 ( zsxx.aiit.edu.cn) 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 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 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7.1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执行。
7.2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 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 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7.3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 案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如下:
8. 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 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8.1 国家奖助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 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500 元/学年/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最高 可贷款 12000 元/年,在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 、征兵入伍学费补偿等。
8.2 绿色通道专项资助:学校面向入学新生设立绿色通道专项补助,对因家 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新生进行专项资助,根据具体情况一 事一议资助金额,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详见《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8.3 学校奖助项目
8.3.1 奖学金类: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个等级,覆盖面近 30%) 、 考取研究生奖学金 (2600 元/人) 、学科与技能竞赛专项奖励 (根据比赛级别和 获奖等级确定奖励金额,最高单项达 20000 元) 、AIIT 卓越奖学金 (学校最高 荣誉等级) 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
8.3.2 资助类: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级助学金 (2000 元/人) 、 困难补助 (原则上 2000 元/人,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勤工助学 (按考核等级给 予 450-650 元/月补助) 、学费减免 (面向孤儿学生) 、就业补贴等多种类型资 助措施。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 (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 (zsxx.aiit.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 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 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 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 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 1 号;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aiit.edu.cn/;
本章程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文章标题:2023年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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