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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2-12-03 10:41 1001次

摘要: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7号)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23〕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7号)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23〕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晓春

  副组长:邱家明

  成 员:李建军、涂以辉、熊尚鹏、黎明、袁求真、冷瑾、胡林龙、甘诚智、彭少君、裘名宜、姜敏

  “专升本”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监察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

  二、推荐选拔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今年“专升本”招生名额为90名,招生专业(含方向)5个,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该专业考生选择放弃或改报其他高校。

  (二)推荐对象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者均可推荐。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1.本校考生报考:

  (1)为便于考生数据采集,凡报考我校的本校学生根据推荐条件于5月10日20:00-5月15日20:00务必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委托老师、同学或其他人报名。

  (2)报考学生须填写《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一式2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二面同时需加盖教学院公章)和三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两张贴报名推荐表,另需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用于做准考证),于5月16日前到所在学院办好报名手续并缴纳报名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30元。

  (3)教学院根据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4)各教学院于5月17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报名费统一到教务处刷一卡通)

  (5)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2.外校考生由所在就读院校统一报名:

  准备好上述相关材料后,以学校为单位,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本校和外校考生分别由学院和学校上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6),汇总表的电子稿请统一以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经审查符合我校专升本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学校将于考前一周内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3.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有关精神,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校内外考生均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单独报考(报名表见附件五),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

  (四)选拔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选拔考试科目为学校组织的英语和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

  1.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已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查询。

  2.考试日期:6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3.考试地点:第二教学大楼,详见准考证安排。

  4.有关要求:凡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请各相关教学院教务科于2023年5月30日-5月31日到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07室)统一领取本院学生准考证。

  (五)阅卷统分

  阅卷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以上)专业老师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的方式完成,统分工作在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教务处负责拆卷、登分。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划定英语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如某专业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师资情况、专业需求、就业率等对剩余计划统筹调剂,按照第一条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3.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

  4.录取程序:

  (1)审核拟录取学生的相关证件及现实表现。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校审定,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

  (4)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5.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自愿办理)、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学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

  三、纪律要求

  (一)实施专升本“阳光工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的特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有关部门和各教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考生来信来访。要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教学院主要领导为本学院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推荐选拔工作。各教学院、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禁举办各类复习班。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

  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考试科目

学院招生专业名称各专业计划数专业考试科目1专业考试科目2备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18大学国文**现代文学史 汉语国际教育2现代汉语 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26管理学会计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C语言数据结构 美容医学院护理学30人体解剖学美学与医学美学医学美容技术方向医学院护理学10护理学基础 

  注: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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